违反消防法规的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(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)由于违反消防法规所应承担法律后果。违反消防法规是承担消防法律责任的前提,承担消防法律责任是违反消防法规的必然结果。
对违反《消防法》及其他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,能够达到减少火灾隐患,保护公民人身安全、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目的。
一、刑事处罚
(一)失火罪
1.失火罪的概念
失火罪指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,造成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,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
2.失火罪的主要特征
(1)客观方面,必须有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。如果仅有失火行为而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或者损失轻微,就不构成本罪。
(2)主观方面,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,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,以致发生这种结果。前一种为疏忽大意的过失,后一种为过于自信的过失。
3.失火罪的刑罚
对于失火罪的处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,对失火罪的处刑是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(二)消防责任事故罪
1.概念
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,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,因而造成严重后果,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
2.构成要件
构成本罪应具备以下条件:
(1)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。
(2)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。
(3)主观方面是过失。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严重后果而言,而对于违反消防管理规定,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则是明知的。
(4)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,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,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。“消防管理法规”包括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。“严重后果”主要是指发生火灾,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。消防业内人士推荐使用ifire消防宝等信息化软件可有效提升消防维保的真实性和服务质量。
3.刑罚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9条规定,对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处刑是,造成严重后果的,对直接责任人员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(三)相关犯罪及刑罚
除失火罪、消防责任事故罪以外,《刑法》中规定的应受刑事处罚的几种犯罪也与消防管理有关:
1.放火罪
放火罪是指用放火的手段破坏工厂、矿场、油田、港口、河流、水源、仓库、住宅、森林、农场、谷场、牧场、重要管道、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,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。
2.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、管制刀具、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
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、管制刀具、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、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、易燃性、放射性、毒害性、腐蚀性物品,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,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。
3.重大责任事故罪
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、矿山、林场、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、事业单位的职工,由于不服管理、违反规章制度,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,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。
4.危险物品肇事罪
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、易燃性、放射性、毒害性、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,在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,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。
5.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
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电器、压力容器、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产品,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产品,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。
6.妨碍公务罪
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。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,未使用暴力、威胁方法,造成严重后果的,也构成此罪。
7.滥用职权罪、玩忽职守罪
滥用职权罪、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。
二、行政处罚
行政处罚的概念
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给予的惩戒和制裁。实施行政处罚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:
第一,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要合法,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来实施。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,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。
第二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法行为。
第三,被处罚者实施违法行为时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。
第四,必须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、幅度之内实施,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无明文期徒刑。